加班猝死公司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近幾年因加班猝死的新聞越來越多,每一次都能引起大家廣泛的熱議,但熱議之后呢,該熬夜加班的還在熬夜加班,除了給死者的家屬帶來了無盡的傷痛,而作為造成該類事件發現的主要責任方,公司又該承擔哪些責任呢?
錦盾法律顧問表示,如果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話,公司需要按工亡賠償標準,進行賠償,這種情況就不多說了。今天著重講一下,如果不能被認定為工傷怎么辦。
如果沒有被認定為工傷,就沒公司什么事了?并不是,不能認定為工作,猝死的員工家屬,還可以人身損害侵權為由,起訴公司,讓其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因為勞動法對于加班有嚴格規定的,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一般為8-9個小時,最長也不應超過11個小時。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安排或者變相安排超出法律規定時長的加班,就屬于違法用工。
猝死員工的近親屬可申請死因醫學鑒定,若長時間加班構成猝死誘因的話,那么公司的違法用工就與員工猝死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公司存在過錯,自然也應為自己的過錯承擔侵權責任。
另外,錦盾法律顧問提醒,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努力賺錢固然重要,但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屬實不應該,身體健康是1,其他都是0,沒有1一切都將化為烏有。所以如果遇到公司強制或變相強制加班,要勇敢的說NO,當權益受到侵害時,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不要被披著奮斗外衣的“996”、“007”蠱惑。
同時,作為用人單位,也應重視員工的身體健康,保障員工休息時間,這樣雙方才能實現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