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盾張圣濤律師成功為被告人爭取了緩刑
【案件介紹】
錢某某為某學院學生,2020年7月至9月,錢某某通過上級王某(已判決)微信分享的二維碼下載注冊賭博網站“大智慧”APP,服務器在境外,擔任代理并推廣發展線下并以下線每日參與賭博流水作為個人業績,從網站獲取相應傭金及上級扶持金。
2021年4月底,錢某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光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初錢某某被取保候審,于2022年5月3日被光山縣公安局監視居住,同年7月22日被光山縣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因該被告人在所作案時未滿18歲,所以法定代理人其母何女士找到我們律所希望通過我所律師辯護相應幫其減輕緩刑。
【辦案經過】
我所主任律師張圣濤親自掛帥,與我所馬慧敏律師、顏瀟蟬實習律師組成專案組,張圣濤律師第一時間會見了錢某某,迅速理清案件全貌,根據在案證據及錢某某的涉案情節,從其主觀惡性、涉案程度、非法獲利等情節入手,結合罪輕辯護的策略,就錢某某的量刑建議問題上,與主辦檢察官多次溝通。
【辯護思路】
在該犯罪中,被告人錢某某起到次要、輔助作用,為從犯,應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在作案中尚未滿18周歲,年齡小心智不成熟,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被告人是初犯,并真誠悔過,積極退臟、繳納罰金可酌情從輕處罰。
【審判結果】
在辯護本案過程中辯護律師張圣濤對案件認真負責,充分準備。在法院上有理有據的發表辯護意見,最終被法院采納,并在公訴機關量刑意見以下作出了判決,判處被告人錢某某6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已繳納),非法所得29949.01元,依非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張圣濤律師在各個階段耐心尋找對當事人有利的因素,并與檢察院、法院積極溝通,即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避免了法院上與公訴人劍拔弩張的對立氛圍,使本案取得圓滿的結果。